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昌平区积极推进内部审计机构建设

《北京市内部审计规定》于2020年1月1日正式施行。2020年3月,昌平区审计局按照区政府领导批示要求,向全区下发了《北京市昌平区审计局关于贯彻落实<北京市内部审计规定>的通知》,积极推进全区一级单位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构、配备内部审计人员。

昌平区审计局内审指导部门梳理了全区112家单位,将符合建立内审机构条件的95个区属单位全部纳入推进名单,将区属一级国有企业纳入重点推进对象,对各单位内部审计机构的人员配置提出了明确要求,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,通过电话、即时通与各单位保持沟通联系,及时回复相关咨询,解决难点事宜。

截至目前,95家单位中(包括镇街23个(含北企)、国有企业16个、委办局等行政事业单位56个),已经建立内审机构的有93个单位、占比98%。其中,设立专职内审机构的有20个单位,占比21.5%;兼职内审机构73个,占比77.5%。配备内审人员388人,包括专职内审人员54名,占比14%,兼职内审人员334名,占比86%。